海淘党们,买买买也有小攻略~过海关必备知识!

作者:佚名 | 发布时间:2016-12-19 09:57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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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12-16 快搜西藏 快搜西藏


代购

自从海淘业务越来越发达后,拉萨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监管的进境邮递物品主要以化妆品、奶粉、包、电子产品为主。

小编在有了海淘后一直是这样的姿态

但今年九月发生了变化,根据新出台的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,从9月1日起,个人寄自或寄往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,出规定限值的,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

代购也变得贵贵贵,你还要不要买买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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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看个“小栗子”

旅客周小姐携带的行李物品价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,但又属于“自用、合理数量”范围,海关工作人员将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行李物品进行征税,其中一瓶香水按照完税价格300元,税率50%,征收150元关税。

一瓶300的香水,关税150,你还要不要买!

守法好公民们不如和小编一起做好海关功课再一起买买买!

海关过关小知识

案例一:旅客小张携带一部苹果手机入境被征税,小张感到很委屈:我只携带了一部苹果手机呀,完全符合“自用、合理数量”要求,为什么还要被征税?

小张携带入境的苹果手机属于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之一,必须征税才能放行。手机的税率是10%。

案例二:旅客小李和小杨一同回国,携带一块价值一万元的手表被征税,小李和小张与现场海关工作人员理论:我们每人可以携带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物品,那两个人携带一块一万元的手表有什么问题呢,为什么还要被征税?

而小李和小杨携带的价值一万元的手表,属于超过5000元人民币而又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必须全额征税放行。

海关工作人员解答

对进出境个人物品,海关以“自用、合理数量”为基本验放原则。那么,什么是“自用、合理数量”呢?

自用:是指旅客携带物品为本人自用、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、出租牟利或收取带工费等。

合理数量: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。 海关征税是在“自用、合理数量”基础上的,您符合这个要求,我们予以征税放行;如果您超过“自用、合理数量”,那就不是个人行李物品了哦,就要按照货物报关了。

请注意:自用以及合理不等同于免税。

 海关规定:

       一、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5000元)的;

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2000元)的,海关予以免税放行,单一品种限自用、合理数量,但烟草制品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
  二、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;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,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,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全额征税。

  三、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、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。

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包括:电视机、摄像机、录像机、放像机、音响设备、空调器、电冰箱(电冰柜)、洗衣机、照相机、复印机、程控电话交换机、微型计算机及外设、电话机、无线寻呼系统、传真机、电子计算器、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、家具、灯具、餐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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